參加生育醫(yī)療保險的參保人,在市外產(chǎn)前檢查、分娩住院或計劃生育手術的,需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憑以下資料到所屬社保機構醫(yī)保機構報銷:
1、醫(yī)療卡復印件(驗原件);
問:我有交醫(yī)療和生育但是沒有辦卡的這個可以否?
答:沒有辦醫(yī)療卡(也就是社???/a>)是不可以享受相應待遇的。如果卡在辦理過程當中發(fā)生的產(chǎn)檢或分娩費用需要到社保機構辦理一個“參?;貓?zhí)”。不過我們一般會建議其拿著社???/a>去就醫(yī)。
2、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如有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保人本人的深圳開戶銀行存折或借記卡(中、工、農(nóng)、建)復印件(驗原件);
4、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
5、原始收費收據(jù)原件;
6、計劃生育證明(產(chǎn)前檢查、分娩、孕14周以上終止妊娠、輸卵管或輸精管復通術)原件;
問:不知道這個計劃生育證明是什么,如果是生育的話是不是就是產(chǎn)前檢查的原件呢
答:計劃生育證明是需要到居住地居委會或者是街道辦辦理的,沒有這個也不能享受相應待遇。
7、單位證明(在職參保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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