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參加生育保險的雙獨夫妻想生第二個孩子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了。
以往按照“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的生育政策,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辦理生育險報銷時,必須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昨日,記者從鞍山市社保局了解到,新出臺的《關于生育保險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女職工經(jīng)計生部門批準生育的均在生育保險保障范圍,即女職工生育后由所在企業(yè)憑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即可辦理生育保險待遇手續(xù),不再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
至此,鞍山結(jié)束了生育保險實際僅僅是獨生子女生育保險的歷史。只要參加生育保險,符合國家生育政策且經(jīng)過計生部門批準生育的,不管是不是獨生子女,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報銷待遇,而且生育第二個孩子和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報銷待遇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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