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無錫市對市區(qū)工傷和生育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在工傷保險方面,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190元,二級180元,三級170元,四級160元。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至六級并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5元和130元。
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護理費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完全護理依賴增加125元,大部分護理依賴增加100元,部分護理依賴增加75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5元。在生育保險方面,市區(qū)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yǎng)補助費計發(fā)標準從853元調整到9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