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案例:重大疾病保險成了“救命稻草” - 社保案例 2017-03-18
【導讀】:日子過得滋潤,自然希望得到更多的保障和關愛。兩年前,在一個好朋友的介紹下,熊蕓芝的老伴為她投保了太平洋保險的萬全安康重疾保險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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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日子過得滋潤,自然希望得到更多的保障和關愛。兩年前,在一個好朋友的介紹下,熊蕓芝的老伴為她投保了太平洋保險的萬全安康重疾保險20份。
【導讀】:“很多客戶雖然購買了商業(yè)保險,但卻不了解保障內容,這就需要保險工作人員具有很好的專業(yè)素質及熱情周到的服務態(tài)度?!逼桨脖kU泰安中支公司工作人員說。
【導讀】:投保時選擇職業(yè)為農業(yè)工作者,屬2類職業(yè),意外身故保險金為12萬元;意外發(fā)生時,被保險人從事建筑施工,屬5類職業(yè),意外身故保險金為3萬元。
【導讀】:繞路上班發(fā)生事故,算不算工傷?一男子上班途中繞開平日行走路線,選擇尚未開通的道路行走,不幸遭遇車禍身亡,經人社局認定系工傷。
【導讀】:陳某駕駛租賃車輛與井某駕駛的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陳某負全責。理賠時,承保該租賃車輛的保險公司以租賃車輛屬營運車輛為由,不同意賠償。
【導讀】:理賠是保險公司執(zhí)行保險合同,履行保險義務,承擔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但在現實中,保險公司卻以各種理由作出拒絕賠償,造成社會對保險業(yè)的不信任。
【導讀】:【保險案例分析】車輛自燃時有發(fā)生。當在運貨過程中,車輛發(fā)生上述風險時,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是每一個車主最為關心的焦點。
【導讀】:行車途中遭遇暴雨,致使愛車被淹,發(fā)動機損壞,保險公司以車主未投保“涉水險”為由拒賠。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水淹發(fā)動機算車損,保險公司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