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漢長期接到一家收藏品公司的推銷電話,向他保證收藏品投資的高收益,并承諾在行情不好時以購買原價回購藏品。老人在推銷人員的極力推銷下,以高價購買了兒童郵票、民國郵票、釣魚島電話卡等收藏品。多年來,老人多次要求公司回購藏品,卻遭到收藏品公司的再三拖延與推脫,老人氣暈病倒,以欺詐為由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合同、退貨退款并支付利息。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沈老漢訴稱,自2012年12月以來,由于年事已高、視力殘疾、思維及判斷能力下降,輕信被告公司管理及銷售人員購買該公司產(chǎn)品后可以回購升值的虛假承諾,先后籌款20余萬元在被告處購買了郵票、書畫、電話卡等產(chǎn)品。
但交易完成后,被告卻屢屢以各種理由推諉兌現(xiàn)回購的承諾,且經(jīng)原告多次交涉無效,導致自身蒙受巨大經(jīng)濟損失。后經(jīng)原告子女近期發(fā)現(xiàn)情況并了解相關法律后得知,回購藏品承諾本身涉嫌非法集資。沈老漢認為,被告的行為系惡意欺騙老年、特別是身有殘疾的老年弱勢群體,違背公序良俗。
被告公司辯稱,雙方在2012年至2013年5月期間購買的藏品被告已交付完畢,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相關回購承諾與買賣合同沒有關系。被告向每一位顧客包括原告予以說明,投資收藏品有一定市場風險,并告知其可以自己收藏也可以回購,但是價格雙方需達成一致。公司是正常盈利性公司,如果藏品價格上漲公司愿意回收,所以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請。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小編 黃曉宇)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