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一些地方的清明祭祖活動走了樣,變了味,滋生蔓延一些不文明的行為。諸如:有的人為擺闊氣講排場,大操大辦,大吃大喝,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有的人精心制作紙錢、紙車甚至紙小姐等荒唐祭品焚于墳前;還有的人認為生長在墳墓周圍的樹木影響風水,便亂砍濫伐等等。這些做法,不僅有辱祖先,還誤導了子孫后代,背離了掃墓的初衷。如果先人地下有知,恐怕也不會同意這樣做。
清明祭祖,到親人墳前掃墓培土,追憶往事,寄托哀思,表達懷念之情,這是中國人祭祖的傳統(tǒng)習俗,也是人之常情。其目的并非是祭出迷信,祭出浪費,祭出痛苦,而是祭出時代發(fā)展的文明。通過文明祭祀,追思親人的功德、才華和業(yè)績,繼承親人未盡的遺愿,教育和鼓舞下一代繼往開來,使我們每一個人要做最有用的事情。所以,應本著健康、向上的科學態(tài)度,在清明節(jié)大力開展文明祭祀活動,提倡鮮花祭奠、網(wǎng)上祭奠、家庭追思、網(wǎng)上寄語、植樹寄哀思、賦詩、寫祭文等多樣式、現(xiàn)代祭掃方式,將祭拜逝者的傳統(tǒng)習俗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進行表達。
愚以為,“清明”與文明的內(nèi)涵應該是統(tǒng)一的。因為“清明”一詞,除了氣候節(jié)令意義上的“清新明凈”、“清爽明澈”之外,至少還包含著心理情感、生活態(tài)度、行為方式上的清明。更深層次的還應該包括社會秩序、公共治理、規(guī)則法度上的“清明”。也就是說,清明時節(jié),我們也應該追求一種清明之境——一種清廉明凈、清正明朗的社會氛圍。擦出文明祭祀的“火花”,有著不可低估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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