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醫(yī)療保險費-醫(yī)保知識
2017-01-28 08:00:01
無憂保


根據(jù)申根國家的規(guī)定,從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簽證申請者都必須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時購買境外保險,證明可擔保國外住院費用及遣返費用,保險金額不得低于30萬元人民幣(即3萬歐元),保險期限不得少于一個月,并且覆蓋所有的申根國家 ( 商務簽證要求保險期限為 30 天 ) 。在同時遞交了護照和保險單后,才能發(fā)放簽證。(并非所有國家都有30天的強制要求,一般來說領事館要求保險時間要涵蓋往返機票日期)
計劃去歐洲申根國家旅游的游客要特別留意保險金額。根據(jù)歐盟理事會規(guī)定,從2004年6月1日起,辦理旅游醫(yī)療保險是簽發(fā)申根簽證的基本前提,且最低保障金額為3萬歐元。有些游客就曾因為購買的境外旅游險保障額度不足3萬歐元,而不得不重新購買保險。
申根國家包括: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堡、挪威、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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